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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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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意义

公诉人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负责公安机关移交的公诉案件审查和起诉的工作。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代表国家,揭露和指挥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什么意思

  出庭支持公诉就是指在法庭上通过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代表国家,揭露犯罪、指控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履行控诉职能的重要诉讼行为,即使在简易程序中,公诉人仍应出席法庭,以实现法庭审理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因此,检察机关派员出席简易程序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诉人出庭的意义是什么

  1、公诉人出庭是履行控诉职能的需要。

  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出控诉,公诉人出庭的任务就是支持公诉,通过当庭出示证据,参与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来履行控诉职能。公诉人如果不出庭,其控诉和举证职能就不能充分履行,亦无法与被告方开展相互质证和辩论。并且,如果出现被告人提出自首、立功情节、被告人对某些事实有异议或对案件定性问题提出辩解等情形,是否需要转换程序,本可由法官当庭与公诉人商量或征求意见,因公诉人缺席则只能中断简易程序的适用,反不利于诉讼效率的提高。

  2、公诉人出庭是庭审构造的需要。

  在审判过程中,控、辩、审三方应当总体呈现出控辩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断的等腰三角形结构,通过诉讼过程正当性的实现来最大限度保证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公诉人不出庭,而由法官代替其诉讼职能,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宣读量刑建议等,法官身兼控诉和审判二任,其中立地位荡然无存,不符合控审分离的诉讼原理。对于被告方而言,公诉人不出庭则导致其无法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与公诉方展开有效辩论,是对其辩护权与质证权的严重侵犯。庭审结构的失衡,阻断了审判公正的实现路径,进而影响了案件的审判质量以及法律和社会效果。

  3、公诉人出庭是进行审判监督的需要。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履行公诉职能的同时亦肩负诉讼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在简易程序中,检察机关对法院的诉讼监督表现为对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意见以及对一般程序违法的纠正等。公诉人不出庭,显然会导致检察机关对公诉案件简易程序诉讼监督的缺位。

  以上就是关于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什么意思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公诉人是出现在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作为原告,代表国家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在自诉案件中,就不需要公诉人参与了,因为自诉案件的原告是受害者。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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