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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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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多少人共同犯罪成立犯罪集团

我国的有些刑事犯罪是由犯罪集团完成的,里面有首要分子、主犯以及其它犯罪成员。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成立犯罪集团首先对犯罪人数有一定的要求。那么,多少人共同犯罪成立犯罪集团呢?犯罪集团的处罚规定有哪些?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多少人共同犯罪成立犯罪集团

  《刑法》上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成员的人数必须在3人或者3人以上,主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犯罪活动;

  3、有明显的核心分子,即首要分子。

  、犯罪集团的处罚规定

  1、《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第六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因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因此对于团伙抢夺罪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但是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也有可能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比如未成年犯罪团伙)。

  总之,团伙抢夺罪的量刑标准和普通的抢夺罪是一样的,只不过会存在从轻或从重的区别。

  以上就是关于多少人共同犯罪成立犯罪集团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从上文的介绍可知,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同时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也就是说犯罪集团的人数至少有3人,且成员固定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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