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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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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申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申诉案件有时间限制吗?当事人如果想要提起刑事申诉的话,那么就需要先了解清楚流程和时效问题,才知道该如何提出申诉,该在什么时间内提出申诉。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详细介绍,请大家阅读。

  一、刑事申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应从立法上赋予刑事申诉以诉讼法律性质,使申诉审查与再审审理成为相互连接的再审程序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根据管辖的分工,在收到刑事申诉状后,审查申诉是否具备申诉理由;

  第二阶段,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申诉后,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的规定,提起再审或抗诉并进行再审审理。根据申诉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立法者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申诉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处理刑事申诉的诉讼程序、这套程序制度应包括以下诸环节: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2、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原来有工作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移交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原来没有工作的, 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取信于民,树立法律威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二、申诉案件有时间限制吗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刑事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定性,即刑事诉讼法对申诉人进行刑事申诉并没有规定期限,不管一个案件经过处理后经过多长时间,申诉人均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且只要刑事申诉是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就应当受理,不得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如果申请再审与原判决、裁定生效日期相隔时间太久,将给再审工作带来诸多不利。但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受申请再审期待的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申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的内容介绍,同时还介绍了申诉案件的时效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提起刑事申诉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时可能还会面临被驳回的风险,因此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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