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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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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罪犯中止制毒能否从轻处罚

人一旦与毒品沾上边,就会涉及到毒品犯罪,无论是制毒、还是贩卖、走私、运输毒品,都是毒品犯罪,是要判刑的。要是毒品犯罪分子在制造毒品的过程中因良心发现、害怕等主观原因而中止了制毒,且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属于犯罪中止。那么,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罪犯中止制毒能否从轻处罚

  制毒犯罪中止比照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认定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麻醉药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关于罪犯中止制毒能否从轻处罚,以及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的内容介绍。从上文可知,犯罪分子在制毒的过程中,中途放弃了犯罪,中止了制毒行为,在量刑时可以比照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希望本文内容能帮助大家学习更多毒品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都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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